异地投保机动车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以及在我市高速公路、郊县公路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今起可到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自行协商处理
为贯彻落实市公安局服务发展服务民生八项措施,我市四家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将在快速处理市区道路轻微交通事故的基础上,向异地投保车辆开放,并向高速公路、郊县公路延伸。
据介绍,根据市公安局服务发展服务民生八项措施要求,为更广泛地提高和扩展我市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经市公安交管部门与省保险行业协会商研,我市四家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将向异地投保的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开放,并为在高速公路、郊县公路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提供便民服务,具体做法有:
一是对涉及外省市投保的机动车辆在我市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与本市机动车驾驶人享受同等待遇,同样适用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规定。轻微事故当事人可及时到我市任何一家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由驻点交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为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提供方便。
二是本着“方便、需要、自愿”的原则,对在高速公路和郊县公路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符合快速处理和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条件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双方共同到我市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进行协商处理的方式,我市任何一家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均接待办理。
另据了解,自今年2月1日保监会实施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互碰自赔以来,我市四个道路交通事故理赔服务中心目前受理的双方均有责任的财产损失2000元以下轻微交通事故已基本实现互碰自赔,极大地方便了交通事故当事人。
据介绍,目前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理赔服务中心日均受理轻微交通事故280起左右,占全市各类交通事故总数的75%。道路交通事故理赔服务中心受理的交通事故中95%以上又为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事故,其中约半数双方均有责任,适用互碰自赔。
大明路道路交通事故理赔服务中心中国人保的工作人员介绍说,2月1日以来,人保公司大明路点日均受理的交通事故理赔案件为60起左右,其中一半以上为双方均有责任的轻微交通事故。实施互碰自赔以后,办理索赔业务的车主普遍感到方便许多。
道路交通事故理赔服务中心的驻点交警在工作中也发现,在前来理赔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手续的轻微交通事故中,还有不少是由于违法变道、追尾等原因造成的,这种类型的事故往往由违法的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也就不适用互碰自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