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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文明礼让-南京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09)》的通知
 

宁公发[2009]97号

各区、县公安(分)局、文明办、教育局、建设局、监察局、团委:

  2006年,市公安局等6部门在全市部署实施为期5年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3年多来,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紧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相继开展了不闯红灯、规范停车、不酒后驾驶文明交通行动,城市道路交通守法率不断提高,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拥堵状况明显缓解,市民文明交通意识不断增强,城市文明交通程度进一步提升。去年,全市共查处闯红灯违法行为8.1万起、违法停车4.8万起;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7213起、拘留187人、暂扣驾驶证6277本;因酒后驾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28起、死亡13人,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0%。根据全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总体部署,今年将“文明礼让”作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主题。现将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建委、市监察局、团市委联合制定的《文明礼让-南京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09)》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全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南京市公安局
南京市文明办
南京市教育局
南京市建委
南京市监察局
共青团南京市委
(印)

二OO九年四月十四日

文明礼让—南京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09)
(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教育局、
市建委、市监察局、团市委  2009年4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南京解放60周年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全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总体部署,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建委、市监察局和团市委等六部门决定2009年在全市组织开展以“文明礼让”为主题的文明交通行动。现制定行动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6年以来,全市相继以不闯红灯、规范停车、不酒后驾驶为主题,深入开展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城市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交通拥堵得到缓解,广大群众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但文明交通习惯的养成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需要全体交通参与者身体力行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从当前道路交通违法情况来看,影响城市文明形象和交通安全畅通的违法行为仍然比较普遍,特别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争道抢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影响城市文明形象。因此,把文明礼让作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集中攻坚,对预防交通事故、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公民文明素质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打造安全有序交通环境的需要。不按道行驶、争道抢行、插队行驶、行人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干扰通行秩序,而且威胁交通安全。据统计,2008年,全市因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争道抢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261起、死亡76人,分别占总量的23.6%、15.6%。近年来,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了以规范车辆、行人按道行驶为重点系列专项整治,但不按道行驶、争道抢行、行人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交通参与者的路权意识、安全意识、礼让意识依然薄弱。整治不按道行驶、争道抢行等违法行为已经成为当前预防事故、缓解拥堵、规范城市交通秩序的一项紧迫任务。二是树立城市文明形象的需要。遵纪守法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和衡量社会文明的主要标尺,而交通违法行为也是公认的不文明行为之一。大力倡导不争道、不抢行、不插队、不乱穿马路等文明交通风尚,对于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准和文明程度,以文明的形象、和谐的氛围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南京解放60周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深化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工作十分紧迫。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紧紧围绕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目标,充分认识开展文明礼让交通行动,对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全民文明交通素质、形成文明交通风尚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二、工作目标

  在巩固深化不闯红灯、规范停车、不酒后驾驶文明交通行动的基础上,通过深入开展文明礼让文明交通行动,坚决遏制不按道行驶、争道抢行、插队行驶以及行人过街不走横道线、机动车在人行横道线不让行人优先通行等违法行为,使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做到不争道、不抢行、不乱穿马路,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礼让的交通氛围,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南京解放60周年营造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具体目标为:

  (一)道路交通秩序不断改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在参与道路交通时各行其道,相互礼让。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争道抢行,行人、非机动车随意横穿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文明交通示范路口、示范标准岗机动车自觉守法率达95%以上、管理守法率达98%以上;行人和非机动车自觉守法率达到90%以上、管理守法率达到95%以上。因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争道抢行造成的交通拥堵明显减少。

  (二)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各行其道、文明礼让交通宣传进社区、单位、学校覆盖率达到100%,社区居民知晓率达90%以上,公务员、驾驶人和中小学生知晓率达100%,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习惯逐步形成,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

  (三)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设置齐全、清晰、规范。繁华路段、交通流量较大的路口信号灯设置率达100%;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率达100%;非灯控路口让行标志或标线设置率达到100%。

  (四)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平稳。市区、三区两县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因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争道抢行等引发的交通事故下降10%以上;轻微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率达到6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守法礼让

  1、强化社会面的宣传教育。一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广泛张贴标语、横幅,制作播发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向车主发出公开信等形式,集中宣传实施文明礼让交通行动计划的意义,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争做文明交通人。二是协调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文明礼让,重点宣传机动车、行人法定通行权利、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引导广大市民群众文明行车、文明走路。三是邀请广大市民代表、专家走进电台、电视台直播室,讨论不按道行驶、争道抢行、行人横穿马路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四是开展知识竞赛、征文、发公开信等宣传活动,让市民充分理解开展文明礼让的重要性,切实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参与交通。

  2、加强驾驶人的宣传教育。结合“千万驾驶人再教育”活动,组织力量进社区、单位、家庭和学校,对驾驶人开展一次文明礼让、各行其道宣传教育活动,发一份文明礼让倡议信,号召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主动礼让,不争道抢行。

  3、落实各系统的教育义务。推动各单位各部门落实文明交通宣传教育主体责任,根据本系统、本单位实际编制交通宣传资料,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文明办要牵头组织开展对社会面的文明交通宣传;公交客运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交、出租车驾驶人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将交通守法情况纳入公交、出租车驾驶人考核评优内容;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文明交通知识竞赛、参观主题公园、“小手拉大手”等活动,让学生从小养成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并带动、监督家长文明行车走路;监察部门要对交通违法多的机关负责人和当事人进行教育谈话。

  4、定期组织开展评选活动。每周分别评选5至10名文明交通市民和不文明交通市民,在路口宣传栏进行公示曝光,请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引导群众自觉文明礼让,摒弃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争道抢行陋习。

  (二)深化文明创建活动,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5、深化文明示范路口、景观路创建。市文明办、团市委、公安交管部门以及全市文明单位要以江南八区60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和10条景观路为重点,通过组织交通文明志愿者参与路口文明劝导协勤,在全市推选市民组成观察团对文明示范路口继续进行“文明交通综合指数”测评,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交通文明,人人关注交通文明,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共建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在此基础上,落实文明交通示范街和示范路口长效管理,进一步健全创建工作综合协调机制,长期组织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扩大文明交通示范街和示范路口创建范围,加大创建力度。

  6、深化三区两县文明交通工程。三区两县要进一步推动县城区、重点集镇文明示范路口、路段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示范乡镇”、“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和“示范公路”建设活动。协调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健全文明交通长效机制。

  7、深化文明交通志愿者劝导活动。进一步培育壮大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依靠市、区(县)级共青团组织完善日常志愿者招募机制,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参与交通管理,实现交通劝导活动常态化。一是从4月至年底,每月20日作为全市文明交通志愿者集中行动日,届时,将组织交通志愿者走上街头宣传文明交通,在路口、人行过街横道开展交通劝导,营造浓厚的文明交通氛围。二是推进文明志愿者正规化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志愿者工作能。三是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志愿者交通劝导活动,定期评选表彰优秀文明交通志愿者,提升志愿者荣誉感,调动志愿者工作积极性。

  (三)加快管理设施建设,规范城市通行秩序

  8、进一步完善交通设施。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充分发挥设施规范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作用。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行人过街系统建设,优化人行横道设施分布和信号灯配时,根据需要设置行人过街安全岛设施,提高行人走路安全系数。二是在非灯控路口人行横道设置明显的减速让行等警示标志,在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设置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带等设施,符合条件的设置电子监控设备。三是积极发挥交通设施监督管理员作用,加强对设施的巡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清晰、合理。

  9、科学、合理组织交通。公平分配交通参与者通行权,合理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运用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等管理设施,科学组织交通,规范、方便群众行车走路。

  (四)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严治态势

  10、严查违法行为。对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变道、未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坚持“见违必纠”,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充分运用记分手段,严格执法管理,使车辆按道有序行驶、不争道抢行。对争道抢行较突出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大管理力度,及时发现查处。充分运用摄像、视频等电子监控设备,进行取证查处,提高管理效能。

  11、加强警示教育。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过街不走人行横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纠正,通过抄告单位、组织看教育片、参与协勤、公开曝光等多种方法,教育警示当事人,增强执法的社会效果。

  四、工作要求。

  今年是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第四年,是五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巩固提高行动成效的重要之年。各区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礼让交通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文明礼让交通行动好的经验做法,确保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取得预期目标。市六部门将定期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察、通报,年底对各区县、各部门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排名通报,对工作措施扎实,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

 
[发布日期: 2009-06-27 ] 字号: 本文已被浏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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