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公通﹝2009﹞65号
各市公安局、文明办、教育局、建设局(建委)、监察局:
2006年,省公安厅等5部门在全省部署实施为期5年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3年多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各部门紧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相继开展了不闯红灯、规范停车、不酒后驾驶文明交通行动,城市道路交通守法率逐步提高,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拥堵状况有所缓解,市民文明交通意识不断增强,城市文明交通程度进一步提升。去年,全省共查处闯红灯违法行为210.6万起、违法停车121万起;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4万起、拘留1710人、暂扣驾驶证1.6万本;因酒后驾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442起、死亡255人,同比分别下降18.1%和7.2%。根据全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总体部署,省公安厅、文明办、教育厅、建设厅、监察厅决定在巩固前3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成果基础上, 2009年在全省组织实施以“文明礼让”为主题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现将《文明礼让-江苏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09)》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文明办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建设厅
江苏省监察厅
(印)
二○○九年四月七日
文明礼让-江苏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09)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不断提升城市文明水平,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全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总体部署,省公安厅、文明办、教育厅、建设厅和监察厅等5部门决定2009年在全省组织开展以“文明礼让”为主题的文明交通行动。
一、开展文明礼让交通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文明交通习惯的养成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需要全体交通参与者身体力行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从当前道路交通违法情况看,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畅通的违法行为仍大量存在,特别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争道抢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不仅直接扰乱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而且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影响城市文明交通形象。据统计,2008年全省因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争道抢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5199起、死亡1285人,分别占总量的33.67%和24.47%。开展文明礼让交通行动,是改善城市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形成良好文明交通风尚的重要举措,是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也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质和城市文明形象的有效载体。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在巩固深化前3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成果的基础上,大力实施文明礼让交通行动,着力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礼让的交通氛围。
二、开展文明礼让交通行动的主要目标
实施“文明礼让”交通行动计划的重点是交通参与者各行其道、不争道抢行,做到行人过街走人行横道,机动车在人行横道让行人优先通行,机动车在路口通行时自觉排队、依序行驶,不插队、不抢行。不断强化交通参与者的路权意识、秩序意识、礼让意识,共同创造人车路和谐的交通环境,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充分享受交通带来的安全和便利。具体目标:
――道路交通秩序不断改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在参与道路交通时各行其道,相互礼让。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争道抢行,行人、非机动车随意横穿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文明交通示范路口、示范标准岗机动车自觉守法率达95%以上、管理守法率达98%以上;行人和非机动车自觉守法率达到90%以上、管理守法率达到95%以上。因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争道抢行造成的交通拥堵明显减少。
――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各行其道、文明礼让交通宣传进社区、单位、学校覆盖率达到100%,社区居民知晓率达90%以上,公务员、驾驶人和中小学生知晓率达100%,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习惯逐步形成,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
――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设置齐全、清晰、规范。繁华路段、交通流量较大的路口信号灯设置率达90%以上;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率达100%;非灯控路口让行标志或标线设置率达到100%。
――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平稳。市区、县城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因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争道抢行等引发的交通事故下降10%以上;轻微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率达到60%以上。
三、开展文明礼让交通行动的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文明礼让宣传教育
1、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程为载体,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在全社会大张旗鼓地开展文明礼让宣传,重点是机动车、行人法定通行权利和规定等内容,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通过开展知识竞赛、征文、发公开信、设置宣传台,以及走进电台、电视台直播台等多种活动,让市民充分理解开展文明礼让的重要性,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争做文明交通人,弘扬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风尚。
2、加强驾驶人宣传教育。结合“千万驾驶人再教育”活动,组织力量进社区、单位、家庭和学校,对驾驶人开展一次文明礼让、各行其道宣传教育活动,发一份文明礼让倡议信,号召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主动礼让,不争道抢行。
3、推进宣传教育社会化。推动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文明交通宣传教育主体责任,根据本系统、本单位实际编制交通宣传资料,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文明办要牵头组织开展对社会面的文明交通宣传;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交、出租车驾驶人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将交通守法情况纳入公交、出租车驾驶人考核评优内容;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文明交通知识竞赛、参观主题公园、“小手拉大手”等活动,让学生从小养成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并带动、监督家长文明行车走路;监察部门要对交通违法多的机关负责人和当事人进行教育谈话。
4、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评选活动。每周分别评选5至10名文明交通市民和不文明交通市民,在路口宣传栏进行公示曝光,请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引导群众自觉文明礼让,摒弃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争道抢行陋习。继续加强文明交通示范街和示范路口建设,年内组织开展一次检查评比,努力将示范街、示范路口打造成文明交通宣传的重要阵地。
5、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劝导活动。进一步壮大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落实交通劝导活动常态化。从4月至年底,每月20日作为全省文明交通志愿者集中行动日,组织交通志愿者走上街头宣传文明交通,在路口、人行过街横道开展交通劝导,营造浓厚的文明交通氛围。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志愿者交通劝导活动,定期评选表彰优秀文明交通志愿者。教育等部门要落实学校等单位安排保安等力量参与交通高峰期学校门前交通劝导,推动交通管理社会化。
(二)完善交通管理设施
6、合理分配路权。公平分配交通参与者通行权,合理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运用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等管理设施,科学组织交通,规范、方便群众行车走路。
7、加强设施建设。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充分发挥设施规范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行人过街系统建设,优化人行横道设施分布和信号灯配时,根据需要设置行人过街安全岛设施,提高行人走路安全系数。在非灯控路口人行横道设置明显的减速让行等警示标志,在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设置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带等设施,有条件的设置电子监控设备。积极发挥交通设施监督管理员作用,加强对设施的巡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清晰、合理。
(三)加强交通执法管理
8、严格查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和争道抢行等行为。对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变道、未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坚持“见违必纠”,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充分运用记分手段,严格执法管理,使车辆按道有序行驶、不争道抢行。对争道抢行较突出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大管理力度,及时发现查处。充分运用摄像、视频等电子监控设备,进行取证查处,提高管理效能。
9、综合运用多种警告教育手段。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过街不走人行横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纠正,通过抄告单位、组织看教育片、参与协勤、公开曝光等多种方法,教育警示当事人,增强执法的社会效果。
四、切实加强文明礼让交通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
今年是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第四年,是五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巩固提高行动成效的重要之年。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文明礼让交通行动计划。要积极探索文明礼让交通行动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增强行动效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省公安厅等5部门年底将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通报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