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手续: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证,教练员驾驶证,教练员准教证及其复印件。
居民和现役军人的身份证明系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员还须暂住证;外国人员的身份证明系护照和居留证明;香港、澳门地区人员的身份证明系有派出所公章的住宿登记表和护照,台湾地区人员的身份证明系暂住证明和通行证。
(二)办理程序:首先到驾驶人之家照相、录指纹(初学时未录的)、领表、体检。其次到驾驶人之家窗口查询记分,再到35-38 窗口办理初审手续,到63-64号窗口缴纳费用。最后携带以上手续和1张1寸正面免冠近期照片,到35-38号窗口办理报名审核手续。
(三)有关说明:
1、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资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左下肢残疾人员可申请小型自动档汽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代号为C2)。
2、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